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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氨酸氨基肽酶(LAP)注意事項:
1. 試劑盒從冷藏環(huán)境中取出應在室溫平衡15-30 分鐘后方可使用,酶標包被板開封后如未用完,板條應裝入密封袋中保存。
2. 濃洗滌液可能會有結晶析出,稀釋時可在水浴中加溫助溶,洗滌時不影響結果。
3. 各步加樣均應使用加樣器,并經常校對其準確性,以避免試驗誤差。一次加樣時間zui好控制在5 分鐘內,如標本數量多,推薦使用排槍加樣。
4. 封板膜只限一次性使用,以避免交叉污染。
5. 底物請避光保存。
6. 所有樣品,洗滌液和各種廢棄物都應按傳染物處理。
7. 本試劑不同批號組分不得混用。
8.如需代測或者樣本暫時不測定,可立即低溫凍存,溫度越低越好,中間避免反復凍融,-20℃以下可保存三個月,-70℃以下可保存六個月。
9.試劑使用須知:
10.(1)請參照相關法規(guī)、文獻、MSDS等信息,理解并掌握好試劑的特性,再進行安全操作。
11.(2)通常購買試劑時一定要想到一次性用完。若估算不足有剩余的話,更加注意其他保管和管理。
12.(3)萬一試劑操作者并非專業(yè)技術人員。必須在專業(yè)人士的指導監(jiān)督下進行操作。對于使用后的廢棄物,不要或者舊的試劑,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正當處理。
13.(4)購買后,請務必確認標簽上的注意事項;做好預防顛倒,摔壞的措施和管理體制;在使用前再次確認標簽上的注意事項,做好必要的安全對策;對沒有標明其危害特性、有害特性的,也要慎重地進行操作;必須帶好防護用具,小心翼翼進行操作。
14. 嚴格按照說明書的操作進行,試驗結果判定必須以酶標儀讀數為準.